两会前夕寄语邮政
栏目:每日新闻 时间:2005年3月5日10:14
    每年的三月,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们聚首北京、参政议政;每年的三月,中国的平民百姓们关注北京、热议国是;每年的三月,全世界的舆论聚焦北京、评说中国。三月是中国的政治月,有大决策、有新举措。2005年的3月,北京将再次奏响三重强音。 

  虽然邮市上国家发行的邮票“打折”不是小问题,它关系到国家形象、全国邮人和集邮者的利益;虽然邮票发行体制由于政、企不分,存在诸多弊端,但是与制定《反分裂国家法》、维护祖国统一相比,与国内、国际众多的大事相比,哪个轻、哪个重,人民也一目了然。但是,因为邮票打折、销售中存在的体制问题、“与民争利”问题、引发的腐败问题,毕竟也是影响党中央提出的建立“和谐”社会的极大障碍。因此,笔者认为,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有许多国内外更重大的事情需要处理的时候,邮政部门应该主动为党中央和国务院分忧,按照杨先龙等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案提出的7项要求,主动反省自己的邮票发行、销售制度,做到治标更要治本,切实把国家受权给本部门的分内工作做好。目前,国家邮政部门应该把涉及到邮票的两件“大事”处理好: 

  一、积极、坚决地早日消灭邮票打折问题。邮票长期在市场打折销售,不是市场本身的问题,而是邮政制定的发行销售政策造成的。因为长期以来邮政部门超出社会需求而制定的错误的邮票“扩容”政策,导致了十多年来发行的编年邮票的低面值“打折”现状。对于这个不正常的现象,邮政部门应该“开渠放水”,扩大邮票的社会消耗渠道才对。可是,现在邮政部门不仅没有这么做,反而采取了错误的、消极的“堵水”办法,限制邮票的消耗和贴用。这一做法不仅加剧了邮票“打折”的现状,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广大邮票消费者的利益。因此,邮政部门应该深刻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。邮票是邮政部门经国家授权而发行的邮资凭证,所有的邮件都应该贴用邮票投递。但是,国家邮政部门规定特快专递(包括包裹)不能贴用邮票是极其错误的,因为特快专递的根本属性还是信件,所以,特快专递不能贴用邮票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,是明显的违法行为,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和追究。 

  二、从根本上改革邮票发行、销售体制,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。纪念邮票、特种邮票的发行权应当与普通邮票一样,回归邮政窗口发行、销售。现在的地方集邮公司只是一个企业,企业没有邮票发行权。因此,集邮公司是不能发行邮票的。但是,现在的集邮公司实际上“垄断”了纪、特邮票的发行权,同时又搞开发经营,成为官商一体的企业,不仅与民争利,而且也是滋生违规、腐败的温床。应当对这种政企不分的体制进行坚决地改革,尽快地把纪念邮票、特种邮票的发行权交由全国的邮政窗口公开向社会销售,加大邮票的使用、消耗,才能从根本上消灭邮票“打折”现象,恢复“国家名片”的良好形象。这样,邮政部门不仅可以为党中央提出的建立“和谐”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,而且也可以从集邮事业的健康发展、邮市投资者信心的增加中获取更大的发展。
来源:大江南收藏 作者:汤成光